关于做好推荐全国最美教师人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烈庆祝第39 个教师节,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全国最美教师人选的通知》(湘教通〔2023〕119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审合格,具有崇高师德、时代特征的新教师典型;

2.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3.近三年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荣誉;

4.今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拔重点面向以下人员:

(1)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2)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3)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4)坚守乡村一线,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5)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6)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特殊教育教师;

(7)有突出贡献的职业教育教师(中职与高职);

(8)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9)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10)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其他事项

1.推荐人选认真填写《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先进事迹及荣誉佐证材料。

2.上述材料(含电子文档)须于2023年5月4日(第12周周四)15:00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百熙楼815),逾期将不再受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571513@qq.com。

3.人事处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1人至省教育厅参评。

4.联系人:闫伟,联系电话:0731-88228215。

 

附件:1.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汇总表

2.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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