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3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4 号)文件精神,省直部门采取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领取继续教育证书的教师,请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 1),由各部门(单位)汇总后报送至人事处。
请各部门(单位)于6月6日前将登记表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rscszk@hnf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谭永;联系电话:88228215
人事处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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