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16 浏览次数: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一代伟人毛泽东在此求学、工作八个春秋。学校前身为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2008年升格为本科,2019年列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2024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我校城南书院校区考察时指出,国家要强大,必须办好教育。一师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好地方,要把这一红色资源保护运用好,并殷殷嘱托学校,“大思政”要抓好,红色资源要用好,第一师范要办好。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

四、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省内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包括派驻机构、巡察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机关等部门中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

3.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志于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4.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3年及以上选调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执纪执法岗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应有参与同级及以上纪委监委办案的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现工作岗位或任现职不满1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本人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个人政审等情况存在问题的;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不适合聘用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nf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

使用电脑登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清晰图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选调资格。

3.报名材料

(1)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考生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3)近期蓝底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9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4)选调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自报名之日起前6个月内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有效);

(5)选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证明中须写明职务职级证明及相应起止年月。

(6)选调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专业为上一级学科或无法体现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须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毕业学院盖章,可入围体检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需要提供成绩单、学位论文、研究论文等专业证明材料,由选调单位结合所学课程、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研究认定;

(7)考生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8)考生的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

(9)考生为事业单位人员的,还需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岗位聘任(聘用)备案表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入岗入编单、岗位异动备案表等)。

4.相关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6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直接考核相关事项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通过。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增加测试,以增加测试的成绩为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应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1-8822821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731-88228206(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选调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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