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代表性成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4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师:

为做好我校2024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的评议工作,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与评审实施办法》(湘一师校字〔2023〕25号)及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辅导员系列等系列的高级职称人员。

二、代表性成果形式

代表性成果是指教师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的身份获得的与现从事专业、研究方向相关或相近的高水平、高质量、原创性和对社会发展实际贡献较大的论文、著作或作品(作品仅限于音乐、舞蹈、美术和设计等学科)。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内容要求。材料包括代表性成果PDF文件及相关表格。具体如下:

1)每人提交3件代表性成果,均为PDF文件,要求隐去本人姓名、邮箱等个人信息。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提交规范》(附件1)。

2)如实填写并扫描《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一览表》(以下简称《代表性成果一览表》,详见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汇总表》(详见附件3),其中《代表性成果一览表》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扫描。同时,需提交一份删去本人姓名、所在学院、性别、出生年月、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关键信息且无学院签字盖章的《代表性成果一览表》的电子稿。

2.材料及提交要求。申报人员于10月23日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rsczc2023@163.com,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申报职称级别+姓名+学科”,如“教授+张三+数学”。

四、其他说明

1.申报2024年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辅导员系列等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均须完成代表性成果评议环节。代表成果同行评审结论的有效期为3年2022-2023年度已提交代表作的人员,2024年若无新补充的代表作,不再重复提交审核。

2.代表性成果评阅专家评阅结论作为学科评议组评审推荐的重要参考,结论中出现2C1D、等于或多于2D视为代表作同行评审未通过,不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3.申报人员对本人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且不存在抄袭、冒用等任何违反学术道德的不端行为。否则,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联系人:王心悦,88228215,百熙楼815室。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提交规范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一览表

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汇总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职改办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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