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进修培训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访学管理暂行办法》(湘一师校字〔2024〕42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4〕43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方案》(湘一师校字〔2024〕31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暂行)》(湘一师党字〔2022〕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
仅限在岗专任教师申报,在校工作原则上应满3年(从事博士后研究除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报条件及要求
具体详见学校下发至学院综合办的相关文件。
二、申报类型
1.协同提质青年教师培训和学科骨干交流。依托教育部“协同提质”计划,选派教师赴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为期1年(半年)的交流和学习研修。
2.挂职锻炼(“双百互通”工程挂职锻炼另单独由产教融合与校地企合作处组织申报)。教师挂职锻炼单位原则上应为学院指定的中小学教师教育联盟学校、合作办学学校、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议由部门根据发展需要整体协调联络单位。
3.国内(外)访学。教师根据各学院前期申报的访学方式及名额进行申报。
4.博士后研究。教师自主联系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
5.博士学历提升。
三、协同提质申报名额
去往帮扶高校名额分配:
湖南师范大学(3人):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7人):马克思主义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体育学院
闽南师范大学(3人):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城南书院
特别说明:如相关学院名额未报满,将调剂到其他学院。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详见附件1-3,除挂职锻炼和博士学历提升外,其他进修培训均填写附件1),提交个人进修培训计划。
2.学院推荐、审核。各学院严格按条件审核,推荐人员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
3.学校统筹。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确定拟选派人选。
4.学校审定。人事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审定。
5.签订协议。人事处将学校研究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通知拟进修培训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协议并办理请假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师范专业认证的要求,所有承担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每5年至少有1年在中小学挂职锻炼的经历。除与小学教育相关的专业外,其他师范专业教师限申请中学挂职,请相关学院统筹规划,做好宣讲组织工作。
2.博士后研究仅限在职形式进站,不转人事关系。
3.申报材料:
(1)《审批表》纸质稿1份;
(2)教师个人进修培训计划纸质稿1份;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详见附件4),电子稿发指定邮箱。
4.报送要求:请各学院于6月2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稿以“学院+进修培训”命名发送至发至邮箱494680234@qq.com。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5.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731-88228215,办公室:东方红校区百熙楼815。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访学审批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审批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