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进人计划。
3.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人才的引进、选拔、服务与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聘后管理等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政审、鉴定、考勤、考核与奖惩、调动、退休、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日常人事服务与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住房补贴、社会保障的审核、发放、调整等工作。
8.负责职工培训交流中心的有关管理工作。
9.负责非编人员的聘用等服务与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