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1:23 浏览次数:


 

湘一师字〔2022〕69

 

 

 

各部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暂行)》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暂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促进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2〕18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争做“四有”好老师的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正确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要求,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工程,严格对标“四有”好老师标准,不断提升广大教师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行动自觉。

(二)加强科学规划。认真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严格依据学校发展定位与目标任务,聚焦学科专业建设,科学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坚决反对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确保学用一致、结构合理。

(三)提高建设质量。努力适应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要求,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坚持优化学科、学缘结构,切实加强目标考核,提高质量。

(四)确保严格规范。积极鼓励并严格规范教师提升学历学位,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应从严审批并严格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人员和学校聘用人员。

四、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管理)工作量饱满,教学(管理)效果好。报考单位应是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工作)方向一致或相近,且为优化学校学科专业和队伍建设需要。

五、申请程序

(一)本人申请。填写《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重点考虑学科结构和学缘结构情况,在确保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正常秩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并需在申请读博教职工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由教务处初审;处级干部报考由组织统战部初审;辅导员(含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报考由所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共同初审;其他管理人员报考由所在部门初审;出国(境)攻读学位还须按照出国人员管理办法,在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处办理备案审批手续。

(四)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相关手续及待遇

(一)教职工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凭经学校审批同意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自离校次月起,停止所有待遇,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就读高校、科研院所或人才市场。取得博士学位后愿意回校工作的,如符合学校当年人才引进需要和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并享受学校当年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凭经学校审批同意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备案手续,签署读博协议。在保证读博期间按照岗位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的前提下保留人事关系及相关待遇;取得博士学位后,按签署的协议享受相关待遇。未经学校审批同意擅自攻读博士学位的,不享受任何待遇。

七、其他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与学历提升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18〕72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学历提升补充规定》(湘一师校字2021〕97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

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位)

 

 

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进校时间

 

 

所在单位

 

 

毕业学校

 

 

专业

 

进校时与本校

签有何协议

 

 

协议服务时间

 

已服务时间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在职

 

配偶是否照顾性

调入

 

 

 

所在单位

意见

 

 

 

 

             签名:

             盖章:

                    

 

 

 

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签名:

 盖章: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一栏,如处级干部读博,需组织统战部审批;如辅导员(含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读博,需学生工作部审批;如专职教师读博,需教务处审批;如“双肩挑”人员,需组织统战部和教务处共同审批;如为境外读博,还需要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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