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核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02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核认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认对象及材料年度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各职称系列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

2026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1-2025年(博士参评副高按相关规定执行核认时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核认内容与材料要求

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2026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基层治理防线”(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

我省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可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培训,其组织实施培训所取得的学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认可(详见附件1

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的材料及计分请参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详见附件2)。

三、核认方式与核认时间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网上核认系统,2026年申报核认期限为2026年7月25日。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个人版)见附件3

四、其他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在统一平台上完成相关培训的,其学时可直接认定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

2.专业技术人员以往年度已办理学时认定并取得《学时认定单》的,该《学时认定单》可作为对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佐证材料。如:办理了2020-2024年学时认定单的,在今年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中,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继续教育佐证材料上传2020-2024年学时认定单即可。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0731-88228215

办公室:东方红校区百熙楼815室



附件:1.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2.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

3.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个人版)



人事处

20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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