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113号)精神,现就我校相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基本条件
1.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年龄不超过45 周岁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部门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际情况,结合部门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加强战略性谋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在确定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时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确保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
2.访问学者的指导老师应为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http://szpx.hunnu.edu.cn/xzzx/fwxz.htm)发布的《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数据表》或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s://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针对申报外省高校)的老师。
3.为提高录取率,要求申请者与接受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同时与导师所在单位访问学者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后再申报,赴外省访学的教师还需提供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同意接受的证明。
4.申报老师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以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赴外省高校访学的需另寄《推荐表》到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三、推荐选拔程序
1.申报者按通知第二点中的要求,联系导师,填写并准备相关表格材料。
2.各部门、各单位按选派条件择优推荐不超过1人。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3名人选。
4.学校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材料,由省教育厅审定后下文公布。
四、材料上报
1.《推荐表》(电子版1份、 纸质版1份);
2.《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3.导师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1份;
4.成果佐证材料1份。
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稿5月24日17: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推荐表》《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468023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事项
1.教育厅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5000元/年/人,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政策予以一定支持。
2.访学期间,选派教师要加强与原所在部门、单位的联系,及时汇报自身的工作和学习情况。部门、单位要加强督促与管理,确保培养目标顺利实现。
3.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731-88228215;办公室:东方红校区百熙楼815。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