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代表性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6:10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相关教师:

为做好我校2023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的评议工作,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与评审实施办法》(湘一师校字〔2023〕25号)及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系列、辅导员系列高级职称人员。

二、代表性成果形式

代表性成果是指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与现从事专业、研究方向相关或相近的高水平、高质量、原创性和对社会发展实际贡献较大的论文、著作或作品(作品仅限于音乐、舞蹈、美术和设计等学科)。

三、提交要求

1.材料要求。材料包括代表性成果PDF文件及相关表格。具体如下:

1)每人提交3件代表性成果,均为PDF文件,要求去除本人姓名、邮箱等个人信息。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提交规范》(附件1)。

2)如实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一览表》(以下简称《代表性成果一览表》,详见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汇总表》(详见附件3),其中《代表性成果一览表》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章后扫描提交。

2.时间要求。申报人员于10月25日(第8周周三)17:30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rsczc2023@163.com,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申报职称级别+姓名+学科”,如“教授+张三+数学”。

四、其他说明

1.代表作成果同行评审结论的有效期为3年。2022年度已提交代表作的人员,2023年若无新补充的代表作,不再重复提交审核。

2.代表性成果评阅专家评阅结论作为学科评议组评审推荐的重要参考,结论中出现2C1D、等于或多于2D视为代表作同行评审未通过,不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3.申报人员对本人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且不存在抄袭、冒用等任何违反学术道德的不端行为。否则,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联系人:王心悦,88228215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提交规范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一览表

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汇总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职改办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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