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3〕330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教育部2023年外派储备干部推荐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蒙古语、土耳其语、希腊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有机动车驾驶证。

二、选拔程序

(一)组织报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和组织报名工作。

(二)二级单位审核推荐。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严格的政治把关,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突出、确实具备派出条件的干部,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报送教育部人事司;

(四)组织考察。教育部人事司综合考虑岗位要求、人选条件、外语水平、能力特点等因素初步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后确定参训人选。

(五)培训入库。考察合格人选将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脱产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将作为外派储备干部入库储备(入库有效期两年)。后续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适时派出,驻外工作任期二至四年,任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对这项工作予以重视和支持,准确掌握标准,在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作为教育部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

(二)选拔我校教育部驻外储备干部推荐人选工作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负责初步推荐工作。

(三)请各二级单位于10月7日下班前将《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和有关语言成绩证明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人事处(百熙楼815室)。

联系人:彭玲艺

联系电话:88228215

电子邮箱:494680234@qq.com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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