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教育学
2.招生计划:1人
二、相关要求
具有硕士学位的在岗在编教师,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体安排
1.预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先征求部门领导同意,填写《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人事处网站可下载http://rsc.hnfnu.edu.cn/info/1019/1540.htm),同时填写附件2:《报名信息表》。5月23日11:00前请将《审批表》《报名信息表》纸质稿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百熙楼815),《报名信息表》电子稿发至邮箱597716259@qq.com。
2.学校初审。
3.网上报名。学校初审通过后,教师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5月25日17:00结束。
4.具体报名条件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联系人:谭永;联系电话:88228215,14789896585。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2.《报名信息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