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核认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认对象
拟参评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
二、核认年度
继续教育学时核认年度区间分为以下2类情况:
1.一般参评高级职称情况:2018-2022年。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参评副高级职称情况:2021-2022年。
三、核认内容
继续教育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分)的三分之二。
四、核认细则
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的材料及计分请参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补充规定》(详见附件2)。
五、相关要求
1.之前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年度,今度进行学时核认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比如张三老师已开具了2017-2021年《学时认定单》,在办理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时,只需提供2017-2021年《学时认定单》和2022年度相关材料。
2.继续教育学时核认年度不含参评当年。参评副高级职称的博士进行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时,还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参加本校职能部门或学院举办(承办)的培训、会议等可核认继续教育学时,除要求的相关材料外,须同时提交《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培训学时认定表》(详见附件3),由活动组织单位核验。参加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培训证书,其培训学时可充抵继续教育学时。
4.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年度登记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到人事处免费领取《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手册》基本信息,确保信息规范完整;施教机构要如实记录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各单位每年要对《登记手册》记载内容进行审核确认。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继续教育登记、学时认定等由各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各单位应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六、工作安排
1.工作流程。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情况由所在单位初审后,将合格人员名单、每年度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年度学时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交人事处复审确认。人事处收集核实各单位今年高级职称参评人员的继续教育公示材料,连同汇总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专技处,并统一办理《学时认定单》。
2.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9日(第17周周五)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公示情况材料交至人事处。纸质材料盖章后交至百熙楼815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28541665@qq.com。
联系人:王心悦,联系电话:88228215,办公室:百熙楼815。
附件:1.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有关说明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补充规定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培训学时认定表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