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统筹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进修培训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与学历提升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18〕72号)(以下简称《进修与读博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1〕71号)(以下简称《挂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
仅限在岗专任教师申报,在校工作原则上应满3年(新进博士除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报条件
(1)进修培训的申报条件详见《进修与读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
(2)挂职锻炼的申报条件详见《挂职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
二、申报类型
1.教师双向交流。依托教育部“协同提质”计划,选派教师赴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高校进行为期半年的半脱产或全脱产交流和学习研修。
2.挂职锻炼。选派教师赴相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鼓励师范类专业教师去中学挂职锻炼。非师范专业教师挂职锻炼单位仅限产学研合作基地、实习实训基地。
3.国内(外)访学。教师自主联系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进修与读博管理办法》中所提及的途径申请访学。
4.博士后研究。教师自主联系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
三、双向交流申报名额
1.选派骨干教师或学科方向带头人交流名额
学科 |
派往高校 |
名额 |
合计 |
3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福建师范大学 |
1 |
教育学 |
湖南师范大学或闽南师范大学 |
1 |
数学 |
湖南师范大学或闽南师范大学 |
1 |
2.选派专任教师半脱产或全脱产学习研修名额
学科 |
派往高校 |
名额 |
合计 |
19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福建师范大学 |
2 |
教育学、数学 |
湖南师范大学 |
2 |
所有师范类学科 |
福建师范大学 |
7 |
闽南师范大学 |
8 |
说明:如相关学科单列名额未报满,将纳入所有学科申报范围内。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向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详见附件3),提交个人进修培训计划。
2.学院推荐、审核。各学院严格按条件审核,每年按不超过所在学院在岗专任教师人数的20%进行择优选派,其中脱产人数不超过10%,推荐人员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
3.学校统筹。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确定拟选派人选。
4.学校审定。人事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审定。
5.签订协议。人事处将学校研究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通知拟进修培训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协议并办理请假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师范专业认证的要求,所有承担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每5年至少有1年在中小学挂职锻炼的经历。除与小学教育相关的专业外,其他师范专业教师限申请中学挂职,请相关学院统筹规划,做好宣讲组织工作。
2.博士后研究仅限在职形式进站,不转人事关系,原则上不得申请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同一单位同一一级学科流动站。
3.申报材料:
(1)《审批表》纸质稿1份;
(2)教师个人进修培训计划纸质稿1份;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详见附件4),电子稿发指定邮箱。
4.报送要求:请各学院于5月22日(第15周周一)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稿以“学院+进修培训”命名发送至发至邮箱rsczc2022@163.com。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5.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731-88228215,办公室:东方红校区百熙楼815。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与学历提升管理办法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3.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