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统筹安排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进修培训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暂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1〕71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仅限在岗专任教师,在校工作原则上应满3年(新进博士除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报条件详《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1〕71号)(附件2)相关要求。
二、申报类型
1.国内研修。依托教育部“协同提质”计划,选派教师赴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半脱产或全脱产学习研修(含访学和博士后研究)。
2.挂职锻炼。选派教师赴相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含中小学和其他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拟进修培训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附件3),提交个人进修培训计划。
2.学院推荐、审核。各学院严格按条件审核(挂职锻炼单位仅限产学研合作基地、实习实训基地),每年按不超过所在院部在岗专任教师人数的20%进行择优选派,其中脱产人数不超过10%,且推荐人员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
3.人事处统筹。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人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确定拟选派人选。
4.学校审定。人事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审定。
5.签订协议。人事处将学校研究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通知拟进修培训人员到人事处签订协议并办理请假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师范专业认证的要求,所有承担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每5年至少有1年在中小学挂职锻炼的经历,请相关院部统筹规划,做好宣讲组织工作。
2.报送材料:
(1)教师进修培训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5)(含电子稿);
(2)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一份;
(3)教师个人进修培训计划。
请各学院2月20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以“学院+进修培训”命名发送至发至邮箱dysfrsc@126.com。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联系人:谭永;联系电话:0731-88228215。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规定(暂行)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1〕71号)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
4. 小学教师教育联盟学校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