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教师进修培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6日 17:1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统筹安排我校2022-2023学年教师进修培训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与学历提升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1872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学历提升补充规定》(湘一师校字〔202197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171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仅限在岗专任教师,在校工作原则上应满3年(申请博士后研究除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报条件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与学历提升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1872号)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171号)附件2相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拟进修培训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附件3,撰写个人进修培训学习计划,提供接收函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赴小学挂职锻的老师审批表上暂不填挂职学校名称,暂不需要接收函

2.学院推荐、审核。

1各学院从小学教师教育联盟学校(附件4)中推荐1小学,作为我校挂职锻炼候选基地无师范专业院部可不推荐)。

2各学院严格按条件审核(申报国内访学仅限省外高校,申报挂职锻炼单位仅限产学研合作基地、实习实训基地),每年按不超过所在院部在岗专任教师人数的20%进行择优选派,其中脱产人数不超过10%,且推荐人员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

3.人事处统筹。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建立我校教师挂职锻炼基地,统筹安排申请去小学挂职教师前往挂职基地挂职。

4.学校审定。人事处审核汇总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审定。

5.签订协议。人事处将学校研究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通知拟进修培训人员于7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人事处签订协议并办理请假手续。逾期未签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师范专业认证的要求,所有承担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每5年至少有1年在小学挂职锻炼的经历,请相关院部统筹规划,做好宣讲组织工作。

2.报送材料:

1学院推荐挂职锻炼候选基地名称;

2)教师进修培训申报表一份附件5)(含电子稿

3)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一份;

4)教师个人进修培训学习计划;

5)接收函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6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以学院+进修培训命名发送至发至邮箱dysfrsc@126.com。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联系人:闫伟;联系电话:0731-88228215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与学历提升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1872号)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171号)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审批表》

                    4. 小学教师教育联盟学校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报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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