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2日 08:52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学校将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教育厅。

三、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请于202266日前将推选工作报告、《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百熙楼815),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ysfrsc@126.com

联系人:闫伟联系电话:0731-88228215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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