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4:47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4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扎根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5.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某学科的带头人。

6.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7.长期扎根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为加强基层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作出突出贡献。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外国专家选拔条件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选拔范围

1.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原则,从专业技术岗位一线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

2.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3.已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截止到20211231日前的离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为激励广大技术技能人才建功立业,扩大遴选面,形成梯次递进的人才培养体系,今年入选省政府津贴人选,下一年度不得申报国务院特殊津贴。

、选拔推荐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选拔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遴选方式,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按照选拔条件向学校推荐1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2.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选出1-3名拟推荐人选报校党委会审定,确定1名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二)材料要求

1.综合报告1份。内容为申报个人简介、科研业绩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字数限1000字。

2.《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见附件1,用word格式),按附表说明打印,并胶装成册

3.2021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用Excel格式),其中专业水平情况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文字简练,各栏目字数不超过150一览表需盖学院(部门)公章

4.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主要包括推荐对象高级职称证、高级技师证、获奖成果证书、项目合同、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需制作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60。在附件材料首页由审核人签名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5.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2021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须提供电子文档。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21927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闫伟,电话:0731-88228215,电子邮箱:dysfrsc@126.com

 

附件:1.专家情况登记表

2.2021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

 

 

                                     人事处 

202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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