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1日 14:05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10号)和《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湖南省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30名、讲座教授20名、青年学者60名。其中,特聘教授、青年学者招聘计划面向全省普通高校,讲座教授招聘计划面向省属普通高校。根据教育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要求,部属本科高校、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招聘计划分类单列,其中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具体招聘指标根据三类高校申报情况予以确定,并适当向省外、境外引进人选倾斜;讲座教授具体招聘指标根据省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情况予以确定。

(二)招聘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及产教融合基地和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或双高计划、特色与重点专业群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按照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科学设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聘期内应突破的重点领域及教学科研任务。

2.各部门、各单位设置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岗位,要优先考虑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特别是我省三高四新战略需求,重点着眼于我省和学校所在地区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在遴选推荐招聘候选人时,要注意区别不同学科(专业群)的特点,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考察其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对从事工程技术领域的候选人要避免过于强调其论文的倾向。

3.特聘教授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5年,聘期内应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截至20211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31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11日及以后出生)。

讲座教授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3年,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月。截至20211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1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62周岁(195811日及以后出生)。

青年学者招聘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聘期3年,聘期内应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截至20211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781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1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311日及以后出生)。

4.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下大力气从省外、境外招聘芙蓉学者。省外、境外人选不占用推荐名额(含2019年10月1日以后学校从省外、境外引进的人才);省属本科高校推荐的讲座教授候选人应全部来自省外,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讲座教授候选人应全部来自校外,讲座教授人选推荐名额不限。

5.省外、境外应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的人选,入选后须辞去海外、省外工作且无知识产权纠纷、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或在省外、境外无工作,并全职来湘工作。

6.担任现职副校(院)长级(不含高校二级学院)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列入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申报范围。

7.岗位设置在二级学科,每个岗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2.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3.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后,上报有关材料至省教育厅。

二、考核工作安排

根据《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聘期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均由聘任学校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学校将对2019年入选的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参与考核人员另行通知

三、材料要求

(一)招聘人员材料要求

1.招聘人员材料。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材料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填写和上传,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2.岗位设置申请表。由学院结合设岗学科情况填报申请。

3.推荐报告。包括学院推荐工作报告和候选人推荐报告。学院推荐工作报告,由学院党总支就本院芙蓉学者候选人的推荐过程、遴选程序、具体结论、公示情况、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进行详细说明;候选人推荐报告,由学院党总支逐一对所推荐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以及对引进人员的有关评估等形成书面意见。分别以学院党总支公文的形式提交纸质材料1份。

4.推荐人选材料。先直接填写相应表格,打印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待学校评议通过后,再按教育厅通知要求登录系统填报打印正式申报材料。

候选人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

5.推荐人选汇总表。由学院填写完善,提交纸质材料1(盖学院公章),同时发电子材料到指定邮箱。

(二)考核人员材料要求

1.考核人员所在学院党总支以公文形式呈报芙蓉学者考核情况汇报材料(纸质1份),要求写明每位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结论。

2.2020年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20年年度考核附件材料。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731日。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1914日以前,将申报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双创楼815),并发送电子材料至dysfrs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2.待学校审议,公示通过后,另行通知各推荐候选人于规定时间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纸质版。

3.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要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选推荐考察的首要项目,突出品德评价。

联系人:闫伟,联系电话:0731-88228215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10

2.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湘教发〔201914号)

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相关材料要求

4.芙蓉学者招聘相关表格材料

5.芙蓉学者考核相关表格材料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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