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2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 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 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论、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方式和推荐指标数
(一)在严格坚持选拔条件的基础上,推荐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2名。
(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按程序推荐,不占单位控制推荐指标单列推荐。
(三)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3号)精神,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经申报同意后,可适当增加推荐指标。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湘西特聘专家等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担任副省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予推荐。
三、选拔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选拔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遴选”方式,请各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申报条件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2.人事处、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经专家评议提出推荐人选,报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人社厅。
(二)推荐材料要求
1.《2020年申报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登记表》(附件1)3份,此表需用Word格式,按说明填报打印胶装成册。
2.《2020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人选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50字,此表需用Excel格式。
3.辅证材料1份。包括申报人选获奖成果、专利、荣誉、专著、论文等辅证材料(不超过40页,装订成册,专著论文等只需复印封面、关键页面等)。复印件须经人事处、科研处审核原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2020年申报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登记表》、《2020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均须提供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20年4月1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闫伟,电话:0731-88228227,电子邮箱:dysfrsc@126.com。
附件:1.2020年申报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登记表
2.2020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