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3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70号)精神,现就我校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是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11日。

二、名额分配

国内访问学者名额分配向我省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高职院校重点建设的示范性特色专业群、示范性特色专业、特色专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的相关专业和省内边远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相关专业倾斜。

三、资助计划及标准

201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160人。资助经费1万元/人,其中教育厅资助5000/人,学校资助5000/人。

四、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的省级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已并入教育部的相关总目录(下简称“总目录”)。今年,我省的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0号)公布的总目录执行。总目录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也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数据表》查看。

五、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在确定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时,应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同时,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确保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

2.为提高录取率,要求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者与接受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后再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赴外省高校访学的申请者还应与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联系,需征得同意后方可申报。

3.访问学者返校工作一年内学校对其教学科研发展情况和培养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六、推荐程序

1.各部门、各单位按选派条件择优推荐1-2人。

2.人事处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研究决定,学校择优向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推荐人选。

3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材料,由省教育厅审定后下文公布。

七、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

3.被推荐人导师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一份;

4.被推荐人科研成果和其他有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份;

5.所有申报材料531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cszk@hnfnu.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 谭永;电话:88228215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19523


版权所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 编:410205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