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第二附属小学专任教师公开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18:20 浏览次数: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最新安排部署以及参照湖南省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重新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到达长沙内备考;在长沙市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长沙。考前所有考生应按长沙市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考试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防护。考生来校应聘时,凭准考证、居民有效身份证、第三条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扫场所码进入校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长沙市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6月29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的;

6)6月29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6月29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7月2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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