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条件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0日 16:02 浏览次数:


       

     





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获国家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者获国家级三等、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前五名。

3.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点)科研课题,或经国家、省(部)级鉴定的新产品研制,或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攻关等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课题建设、重点教改课题研究与实践,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认可,其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很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统编教材),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中在本学科国际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3篇(如系合作,应为第一作者)以上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1.系统担任过两门以上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其中一门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

   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三等科技、社会科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的前五名。

2.在省(部)级教学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一等以上奖励。

3.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点)科研课题,或经国家、省(部)级鉴定的新产品研制,或在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攻关等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其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4.直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课题建设、重点教改课题研究与实践,重点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经省(部)级教育厅政部门组织评估,确认成绩显著,或所从事的基础性研究项目取得较大突破,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其研究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5.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被评为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独立承担过5万字以上部分章节的全国统编教材、省重点统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2.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8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2篇(如系合作,应为第一作者)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1.系统担任过两门以上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其中一门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

2.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考核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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